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姓名: 岳宏
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执法证件号: 07030016207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所在单位: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制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