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住建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当前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等突出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大力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住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审批情况。
1.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4大项,办件累计731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63件,质量监督手续165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46件,其中合格的46件,不合格的0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30件,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5件,不合格2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117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17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57件;办结率100%,无错办件。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二是根据《四平市责任清单目录》的要求,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边界清晰、运行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梳理了责任清单事项241项,明确事项的大类、小类、细类名称,事项的处理、管理、执法的责任主体及依据的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外部监督,建立了《四平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行政处罚情况。
1.今年共处理违法违规案件8件,其中8件已结案,共处罚金1143787.63元,案件涉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违法转包以及应招标未招标等违法情况。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各环节情况。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和发挥公众监督力量,确保举报处理全过程记录。二是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示执法证件,做好现场勘查、现场笔录等工作同时,利用执法摄录仪、手机等设备做好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记录,检查结束后要求行政相对人对执法人员检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三是在立案调查阶段,由承办人员、承办科室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承办科室分管领导逐一签署意见后开展调查,做好立案全记录。四是案件调查终结记录违法事实及证据、处罚依据,由承办人员、承办科室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承办科室分管领导逐一签署意见,确保案件终结全记录。五是在行政处罚阶段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权利和途径,送达至行政相对人无疑义后签字认可,确保行政处罚阶段全记录。同时,保证行政执法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有相应记录,行政执法全程留痕。
3.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示。2021年,我局对外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信息731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8条。同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组织建设领域几十名企业法人参加信用修复培训。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在系统各单位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四平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了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供决策使用。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备案工作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合法性审查,对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予印发。继续对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合法、适当,对经审查发现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督导。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诉前商讨等配套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参加应诉,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审查。对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今年我局会同法律顾问处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胜诉;民事诉讼案件6件,均属城市建设欠款,1件胜诉,3件均败诉,另2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六)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梳理和修定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和规定,形成了较为规范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移动式执法影音记录设备40余台,行政处罚案件实现全过程记录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发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范围。此外,持续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现有法制审核人员4人,法律顾问1人,满足了法制审核人员的占比要求。通过多渠道公示平台,着力规范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做到应公示尽公示。2021年全年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无越权或行政投诉情况发生。
(八)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深化普法宣传。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新申领执法证16人,通过注册年检101人。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制定下发了《2021年普法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行政执法实时普法实施细则》、《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等制度,以“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明确全年普法工作重点。
1.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组织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500余人,开展新冠病毒法治知识宣传和考试,提高全系统防范意识;
2.组织法治培训。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网上讲座,提升机关人员的法治素养;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学习计划,并利用支部学习、主题党日等,经常性开展普法学习。全系统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参加率及通过率达到100%;同时,先后举办行政执法培训,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行政处罚法》集中学习、《以案释法》案例讲解、《安全生产法》和法治工作现场座谈交流。规范了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3.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颁布等契机,在采取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宣传的同时,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网络宣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根据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开展面向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开展各类法宣活动25余项次,组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新法的专题宣贯解读,全行业法治氛围不断加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
(九)推进公平竞争审查。
健全审查规则、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高质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发《住建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存量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排摸,共清理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6件。同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严格履行审查程序,落实审查主体责任,2021年对52件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完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住建系统综合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2021年,我局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管理监督检查、房地产监督检查等领域共开展了10次随机抽查,检查企业48家。其中,为减少对企业的执法次数,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平市税务局,对建筑工程、房地产市场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企业11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
(二)全民学法意识还不够浓厚,时而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的情况,致使法治工作成效不明显。法治教育培训还不系统,还没有形成长效制度。
(三)依法行政意识不足,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法治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够强,部分干部、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按照省、市法治四平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加强本单位法治四平建设,优化完善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二)继续抓好法治宣传。针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面向房地产及施工企业,适时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我要执法app”等系统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为,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四)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的专业水平。
(五)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能力建设。继续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执法水平,使行政执法人员适应新的执法要求。同时强化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纪律,遵守检查审核程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责任落实,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法定执法事项和受委托执法事项。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做到制度健全、规范执法、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