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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威尼斯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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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规科  2021-09-28

  局各有关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9】39号)精神,根据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建设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四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2020年6月底前,全局各有关科室(单位)依据职责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  推行三项制度,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统一建章立制。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3.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体制运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5.编制《四平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并在局网站上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6.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选用省住建厅的执法文书为统一样本,具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能的局科室(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 

  7.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全面修订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必要时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地位。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做出执法决定前召开重大案件讨论会,对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守住法律底线。 

  2.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清单中事项明确审核要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在此基础上,编法制审核流程图。 

  三、实施步骤 

  1.制订方案。根据市政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四平市住建局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市法制办备案。 

  2.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配合市司法局组织对执法行为类别、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组织“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打好基础。 

  3.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4.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及时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5.接受监督。接受市政府组织的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市政府在制度建设、信息报送、实施过程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提高。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有关科室、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市住建局成立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彦亮   局  长 

  副组长:陶晋平   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刘  岩   副局长 

  姜亚非   副局长 

  刘晓辉   副局长 

  孙铁军   副调研员 

  成  员:郭  锐   局办公室主任 

  赵  丽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范育红   建筑管理科科长 

  郝永远   市政公用科科长 

  付  强   城市建设科科长 

  吴洪涛   住房保障科科长 

  杜胜垒   房地产监察科科长 

  陈  强   法规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 

  (二)强化统筹衔接。要将此项工作与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对统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试点推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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