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229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威尼斯2299

当前位置:澳门人威尼斯3966首页>四个清单
来源:法规科  2021-09-28

总序号 实施主体 分序号 基本编码
(主项)
事项名称
(主项)
基本编码
(子项)
事项名称
(子项)
事项类别 行使层级
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00011700600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000117050000 商品房预售许可     行政许可 市级
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00011705400y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00011705400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行政许可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000117002000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220117011000 供热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市级
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221017095000 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220117018000 新、改、扩建燃气项目及燃气经营网点布局批准     行政许可 市级
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 000117018000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市级,县级
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000117020000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行政许可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1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000117015000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1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220117060000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市级
1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220117122000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审查     行政许可 市级,县级
1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000117021000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县级
1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000117028000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县级
1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000117047000 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审批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1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000117014000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
1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 00011705100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1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 000117057000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1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 220117169000 因工程建设需要铺设、拆除、改动、迁移、连接户外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行政许可 市级,县级
2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 000117022000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县级
2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 000117025000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2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000117027000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2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 00011705100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县级
2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 000117008000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
2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 000117009000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行政许可 省级、市级
2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 000117026000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
2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 220117104000 进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及使用有影响的工程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
2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 000117012000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行政许可 市级
2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 000117013000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
3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 220117112000 占用公共场地摆摊经营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
3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 220117171000 因特殊情况需迁移、改动城市照明设施或在路灯上接线、接灯及安装其它电器设施的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
3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 220117172000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存车处或自建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存车处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市级
3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3 220117174000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行政许可 市级
3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4   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3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5   对在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3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6   对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3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7   对在使用、装修、改建、扩建房屋过程中擅自改变现有工程的结构体系或者损害结构安全、消防及抗震功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3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8   对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3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9   对设计单位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施工单位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0   对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或者将不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设防区,或者超出经审定的抗震烈度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   对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2   对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3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4   对擅自变动或者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设施、抗震抗风构件、隔震或者振动控制装置、安全监测系统、健康监测系统、应急自动处置系统以及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5   对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建或者抗震加固,又未限制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6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或者自行采购的墙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7   对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8   对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通过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4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9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0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或者在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1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未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标等基本信息、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公示或者载明的信息不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   对建设单位在禁止使用粘土砖区域内实施建设项目中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使用粘土砖,或者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使用粘土砖的;违反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粘土砖生产项目的;设计单位在禁止使用粘土砖的建设项目中设计使用粘土砖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通过违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要求使用粘土砖进行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粘土砖规定进行监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3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4   对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6   对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7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8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超越资质等级澳门人威尼斯3966的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2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5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9   对聘用单位为申请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0   对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而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1   对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   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等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施行歧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3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4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5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6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7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8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6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9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0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1   对违反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直接确定中标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的,或者提供虚假招标公告、证明材料的以及招标公告含有欺诈内容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3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4   对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5   对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6   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5个工作日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20日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行为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7   对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8   对招投标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7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9   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0   对中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互不履行订立的合同义务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及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2   对注册建造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3   对注册建造师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4   对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5   对注册建造师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6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7   对建筑业企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8   对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8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9   对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0   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1   对建筑业企业未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未按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2   对外省进入我市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3   对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4   对建筑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5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6   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7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8   对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9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9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0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的;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1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2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3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4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机械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5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6   对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7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8   对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0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9   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0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1   对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2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4   对施工单位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5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6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7   对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8   对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1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9   对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0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1   对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2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3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4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5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6   对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7   对建设单位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8   对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2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9   对施工单位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0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1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2   对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监理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3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4   对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6   对监理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7   对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8   对检测机构有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转让资质证书的,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3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9   对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0   对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1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2   对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2年内,累计3项工程未按照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设计进行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3   对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4   对工程监理企业未按规定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5   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6   对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7   对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8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串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压缩合理周期、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4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9   对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预拌沥青混凝土的,不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拌沥青混凝土进行现场取样并检测的,不出具质量保修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0   对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未予以制止或者未书面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对施工单位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未予以制止或者未书面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1   对检测机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2   对监理工程师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违规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3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和期限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4   对违规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5   对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6   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7   对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8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5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9   对单位、个人没有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0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1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2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3   对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4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5   对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6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7   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8   对物业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6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9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取得、使用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0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1   对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2   对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3   对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4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5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6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7   对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等不得出租房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8   对出租住房的,不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7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9   对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8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0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8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1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8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2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8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3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8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4   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8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5   工程竣工验收后,依法应当进行消防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8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6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级
18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7   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行政强制 市级
18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     行政征收 市级
18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9 000517002000 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     行政给付 市级、县级
19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0 000517002000 公租房实物配租     行政给付 市级、县级
19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1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市级
19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2   依法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市级
19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3   对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机构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市级
19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4   监督检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与租赁补贴发放     行政检查 市级
19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5   建筑市场监管     行政检查 市级
19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6 000717004000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行政确认 市级
19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7 000717007000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市级、县级
19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8 00071700800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行政确认 省级、市级、县级
19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9 000717009000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市级、县级
20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0 000717003000 职业(工种)技能鉴定     行政确认 市级,县级
20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 220717015000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行政确认 市级
20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 000817002000 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市级
20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3 220817009000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市级
20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4 000817004000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行政奖励 市级
20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5 000817005000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评审     行政奖励 市级
20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6 1017007000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0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7 221017018000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0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8 221017020000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0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9 221017022000 招标人对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1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0 221017023000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1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1 22101702500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1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2 221017027000 招标条件核准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1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3 221017034000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1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4 221017035000 招标控制价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1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5 22101701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1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6 22101701300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和使用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1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7 001017003000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省级、市级、县级
21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8 001017005000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省级、市级、县级
21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9 00101700600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省级、市级、县级
22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0 0001017004000 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其他行政职权 省级、市级、县级
22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1 0001017009000 公租房租金收缴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2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2 221017181000 城镇公共住房保障对象审批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县级
22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3 221017168000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省级、市级、县级
22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4 221017054000 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2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 221017092000 安全监督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2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6 221017093000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2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7 22101710100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2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8 221017171001 变更项目负责人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2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9 221017173000 外埠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登记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0 221017175000 外埠施工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1 221017176000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2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2 221017187000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直接发包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3 221017190000 房屋转让管理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4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4 221017191000 房屋抵押管理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5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5 22101719300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6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6 221017199000 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7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 221017119000 房产测绘成果确认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8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 221017150000 产权档案查询、复制,开具房屋证明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39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9 221017178000 核发《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4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0 221017184000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24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1 221017194000 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验书》     其他行政职权 市级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