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联发【2019】1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相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2019—2020年)》(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实施计划,于2019年4月30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各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19年5月31前完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各地人民政府应尽快形成落实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完成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牵头部门联系人及澳门人威尼斯3966的联系方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高云鹏
联系电话:0431-82752619 (兼传真)
邮 箱:472773289@qq.com
附件: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19—2020年).pdf
政策解读链接:http://jst.jl.gov.cn/zcfg/zcjd/201903/t20190305_5651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