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2月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印发《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19-2020年)》〔吉建联发(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该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3号)精神,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好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解决污水直排、河(湖)水倒灌、雨污错接混接、外水入渗、溢流污染、工业废水不达标纳管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效能,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我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确定五项基本原则,并提出到2020年应达到的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基本实现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旱天污水直排。其他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系统效能明显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重点流域内城镇加快补齐短板,松花江、辽河、饮马河、查干湖沿江(河、湖)城镇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切实解决重点建制镇、劣五类水体所在流域镇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加快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长春市和辽河流域设市城市制定更高目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排查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建成区各类市政排水口、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进行排查,同步摸清经营性排水、个人排水接入、污雨水混接错接等情况。二是加快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进厂浓度,腾出污水收纳和处理空间,削减雨天面源污染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妥善处理处置污泥。三是强化管网建设和改造质量管控。强化污水管网施工全过程监管,严格做好严密性检查、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四是强化专业化运营维护。健全管网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实施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制度。五是强化排水接入管理。加强排水设计方案审查,优化污水接入管理和服务,严格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规范工业企业排水。六是强化地表水位协调调度。充分发挥城市景观和内涝防治功能,协调和优化排水口的水位标高与地表水体水位关系。七是完善水体水质标准及污水排放标准。完善城市水体水质标准,制定合流制污水处理设施雨天排放标准,完善污水处理厂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八是加快形成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划统筹、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用地保障、优化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确保利用2年时间,改善我省城镇水环境质量,实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目标。
《实施方案》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推动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各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于2019年4月30日前制定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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