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和宜居发展目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使我市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居住环境不断优化、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打造成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居民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党建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坚持“政府引领、共同缔造”的理念,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动员群众参与,顺应群众期盼,真正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以满足城镇居民需要、提升居住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精确核实、精准改造”“统筹规划、组团改造”“先里子、后面子”“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为原则,对照群众自选改造“菜单”科学合理制定改造方案。鼓励打破小区分割,进行集中连片改造,完善片区(区域)功能提升,打造5分钟、10分钟生活圈。
(三)建管并举,标本兼治。结合我市“兼合式党支部”“红色物业”等成熟经验创新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引导老旧小区建立自治组织,通过加强社区自治、社会管理,巩固改造提升成果,推进小区后续管理的专业化、常态化,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
三、任务目标
结合居民改造意愿、小区老旧破损程度,分年度合理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通过五年时间,逐步完成我市失养失修失管、市政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不健全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住宅小区、多个住宅区相连的街区)改造。涉及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拟拆除新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四、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含房屋功能的改善、基础设施的改造、公共服务的改进、居住环境的改观四个方面。
(一)改善房屋功能。维修屋面防水;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具备条件的设置门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器具。对房屋安全检测达标、建设条件允许、居民协商同意、建设资金落实的,鼓励开展加装电梯试点。
(二)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优化对外交通通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管线和计量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线槽;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充分考虑未来5g网络建设;合理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小区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把幼儿园、托育机构、养老、助餐、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重要配套,纳入规划设计予以建成或改造。小区内闲置锅炉房、车棚、底层杂物房等,可改造为公共服务设施。
(四)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污染;规范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由两区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小区走访居民,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宣传推广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引导老旧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拥护和支持。
(二)调查摸底阶段。两区政府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项目储备库。
(三)制定方案阶段。根据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状况,由两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在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愿基础上,确定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因地制宜制定老旧小区初步改造方案。初步改造方案包括:小区现状条件、居民意愿、初步设计方案、投资预算、资金筹集方案、改造方案的可行性、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并报市旧改办审核。
(四)审核方案阶段。市旧改办依据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结合改造单元(片区、街区)规划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核。两区政府根据市旧改办审核意见,深化完善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制定完成后,在改造小区公示,并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签字确认后,报市旧改办后推进实施。
(五)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内容要求,由两区政府组织实施。实施改造的项目建设按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执行。在组织项目实施时,应统筹安排,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流程,可根据规定简化项目审批,采取灵活方式确定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改造效率、工程质量,高标准完成。改造前,两区政府牵头负责做好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原则上要在当年3月底前开工,2年内完成改造任务。同时,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
(六)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由两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验收。市旧改办组织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以奖代补资金。
(七)长效管理阶段。小区改造过程中,应同步组建小区业委会或居民自治小组,推动小区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大力推广我市兼合式党支部模式,培育小区自治管理力量,建立完善居民公约,保障居民自治有序开展。引导小区引入“红色物业”服务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模式,鼓励对拟聘用的物业公司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改造,健全小区管理制度。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养护管理机制,将老旧小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区级实施、街道(社区)配合、居民参与”原则,合理制定组织架构,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并明确时限要求,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1. 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 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改造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任务、改造项目的申报、争取和监管使用老旧小区改造各类资金、审核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评估考核等工作。
3. 两区政府是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改造老旧小区的宣传发动、摸底普查、规划、设计、工程量计算、招投标、工程质量、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物业移交(自治管理)、信访维稳、长效管理等工作。
4.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管线经营单位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
(二)合理安排任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老旧小区的改造时序,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防止一哄而起,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市(区)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三)加强资金筹措。以“谁受益、谁出资”为原则,改造资金通过居民合理出资、原产权单位出资、管线经营单位出资、中央补助资金、社会资本运作、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并按照项目类别,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原则上,老旧小区改造后不准再破土动工、乱搭乱接。如亟须维修改造,须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1. 居民合理出资。出资方式包括居民直接出资、使用(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
2. 原产权单位出资。出资方式包括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
3. 管线经营单位出资。小区内及与小区相关联基础配套设施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改造费用以各管线经营单位出资为主,市政府根据完成情况适当补助,涉及的路面开挖、恢复工程统一由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避免重复施工,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通信、有线电视等弱电改造费用由政府和各弱电管线经营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小区内管道敷设、小区内光交箱至分纤箱光缆的布放、四网合一分纤箱、分纤箱至用户塑料线槽等由政府承担,小区外至光交箱的主干光缆布放及从分光器至用户皮线光缆费用由各管线经营单位承担。
4. 中央补助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资金可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
5. 社会资本运作。采取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对建设停车库(场)、加装电梯等有现金流的改造项目,鼓励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6.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市(区)政府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公房出售资金、各类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级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特别是两区政府要召开小区改造提升动员会,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逐家逐户做好解释宣传,收集意见建议;各新闻媒体在老旧小区改造期间,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广泛宣传,激发人民群众热情,形成齐心协力、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奠定群众基础。
(五)严格监督考核。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市旧改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采取平时督导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跟踪指导,查看工作实效。
附件: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
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为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牵头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统筹结合雨污分流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推进老旧小区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负责配合两区政府做好改造工程项目立项批复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筹集地方配套资金,并全面监管资金使用;根据需要负责配合区政府做好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工程结算评审和决算、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编制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负责督导拆除小区违章建筑、违章设施;负责配合两区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方案审核;负责做好对建设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报建、用地等工作。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两区政府做好老旧小区环卫设施改造等工作。
六、市审计局负责两区政府在实施改造过程中的资金审计等工作。
七、市信访局负责配合两区政府协调解决改造实施中形成的信访案件等工作。
八、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管线入地(盒)工作;负责制定弱电改造方案和标准,并指导两区政府按标准实施等工作。
九、市公安局负责指导两区政府做好小区停车泊位、安防、监控设施改造工作;负责处理在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治安事件等工作。
十、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两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两区政府在改造过程中涉及的环保改造项目等工作。
十二、市水利局负责指导两区政府在改造过程中涉及的供水设施改造等工作。
十三、市住房公积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用于小区改造。
十四、市教育、民政、文广旅等部门负责配合、指导两区政府做好托幼、养老、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和调查等工作,并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时向老旧小区改造内相关项目倾斜。
十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电视、通信(移动、联通、电信)等经营单位配合做好方案设计和实施改造等工作。
十六、其他相关涉事部门负责配合两区政府做好改造中遇到的临时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