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保障热用户、供热经营企业和热源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城市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现将《四平市市区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可通过来信以及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
电子邮箱:spzjjgyk@163.com
通信地址: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科
邮编:136000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