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执行的《四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制定于2017年,在制定之初曾征求各单位意见进行完善。该《办法》将于2020年12月到期,因依据的上位法条款未发生变化,且在实施期间对促进四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结合四平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需要,现需对《办法》延长有效期,继续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3269282
2、通信地址:四平市铁西区紫气大路与建国街交叉路口西侧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科;邮编:136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1日